• 首页
  •   >   通知公告
  •   >   正文

    关于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19-03-25    审核人: 编辑:艺术系肖瑞浏览次数:

    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办发〔2013〕355号)精神及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》(鄂应院发〔2019〕6号)相关规定,我院将组织进行2018年教职工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考核对象

    考核对象为科级(2018年12月之前)及以下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。

    二、考核内容及标准

    考核内容依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,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四个等次(《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》,见附件1)。考核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,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。

    三、考核程序

    (一)个人总结。被考核人对本人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的主要情况进行年度总结,填写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见附件2)首页部分。

    (二)组织考核。行政职能部门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民主测评,填写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》(以下简称《民主测评表》,见附件3)。部门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做出评价后,填写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中“主管领导评鉴意见”部分。各系部、图书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,由新任行政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做出评价,填写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中“主管领导评鉴意见”部分。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中“主管领导评鉴意见”部分由现任分管领导填写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

    (一)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公开公平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认真评价教职工的优点和不足,真实反映情况,慎重提出考核等次,填写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教职工考核测评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测评汇总表》,见附件4)。

    (二)考核结果经学院审核确定后,人事处将考核结果备案,将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。

    (三)各单位、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,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《民主测评表》,《考核测评汇总表》送人事处师资科(行政楼203,联系电话:8591333)。以上所有表格均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电子版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

    2019年3月22日

    关注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