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
艺术系实训场所管理制度
为加强艺术系小剧场、排练厅的管理,确保实训场所的正常使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训场所功能
(一) 艺术楼106小剧场(144固定座位,条桌,电子条幅,LED显示主屏、侧屏,三角钢琴,音响设备,灯光设备):实践课程、毕业演出、教研室活动、讲座、会议、学术讨论、演讲、报告、发布会等。
(二) 艺术楼103排练厅(70座,电子条幅、三角钢琴、音响设备):实践课程、节目排练等。
二、申请程序
(一)各职能部门、系部使用艺术楼实训场所须到艺术系综合办公室预约申请登记,大型会议提前三天,一般会议至少提前一天,一次申请使用一次(天),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使用。
(二)综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各实训场所功能安排使用。无特殊情况,各党政职能部门、各单位、各系部不得超越使用范围使用其他场所。
(三)因未办理登记手续、登记不及时或不明确使用用途、人数等原因而造成延误活动等后果,由联系部门负责。
三、实训场所使用管理
(一)实训场所主要用于艺术系各类师生演出、合作交流和学术科研活动,未经批准,各党政职能部门、各单位、各系部不得随意使用各实训场所。
(二)优先使用原则:各职能部门、各单位、各系部预定的实训场所与学院临时性重要活动所用发生冲突,全校性会议优先使用。
(三)活动用水、会标、横幅、席卡等由召集单位负责准备。
(四)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,爱护室内公用设施,不得随意搬动实训场所设备,不得将实训场所桌椅等物品带出会议室。
(五)要注意保持实训场所内的卫生。禁止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、废纸、饮料瓶等,不得在会议室乱刻、乱写。
(六)注意节约用电。活动结束后,召集单位负责关闭会议室所有电器(包括灯具、空调、LED屏等)
(七)活动结束后,实训室使用单位负责关闭窗户,锁好实训室门,必要时由实训场所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验收。
四、日常管理与维护
(一)实训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综合办公室及实践教研室负责,实行专人专管。
(二)艺术系学生辅助物业清洁工负责公共卫生区域的班级每周2-3次清扫实训室。
(三)实训场所内的桌椅要摆放整齐,布置规范。
(四)随时检查实训场所内的桌椅、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。
(五)随时检查实训场所电源,关闭门窗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五、本规定由艺术系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艺术系
2023年12月11日
艺术系实训场所使用申请表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活动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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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/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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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及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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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实训场所 |
□ 小剧场106室 □ 音乐表演实训室103室 |
设备使用 |
□灯光 □会议话筒 □会议桌椅 □讲台 □音响 □手持话筒 □ LED屏幕 |
参加活动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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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开始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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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结束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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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 负责人意见 |
(盖章) 年 月 日 |
艺术系 负责人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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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 年 月 日 |
备注:1.使用单位需对活动开展的全过程负责,做好人员组织和管理。实训场所使用期间应爱护场内设备设施,维护场内整洁卫生,如违反使用要求,须立即停止相关活动。
2.此表需要一式三份,艺术系综合办公室备一份,实训室设备管理操作人留一份,申请部门留一份。
3.艺术系实训室设备管理与操作人:李泽13739903508